(一)
写诗的人最起码对字,对句子,对字与字、句子与句子之间的排列组合是有点兴趣的,我在这种情形下,开始写起歌词来。当然更兼彼时山穷水尽,又绝对不肯朝九晚五的上班。李白诗:《欲邀击筑悲歌饮,正值倾家无酒钱。》对钱与资本主义以及生活情调之间的关系仍存着浪漫的想法,一九八〇年曾许愿望数则如下:“拥有一艘快艇,一架直升机,一辆吉普车。写八本诗集。到一个“被特别的想象力所发明的地方”旅行。定居于明亮的,在文明的巅峰上的城市(经得起各种腐败行为的城市)爱上数个聪明的有好闻气味的男人。有三、四好友(交换唱片、秘方食谱以及饲养稀有宠物的心得),私酿一坛百年后开封的酒。七十岁时拍一个电影关于生命的最终的幻灭。”
我们不能用一首首写得愉快而又极敏感、生动的诗去换取日日所需,这个传统被清高骄傲的大力维系着,在我看来,是低估了诗人对钱的想象力,又同时高估了钱对诗人的腐化力。听说全世界皆如此,一时之间也未可如何。愿望数则经过数年的激荡倾轧磨损,慢慢得到修正,于是关于资本主义,我找到一个比较缓冲的关系如下:“是这样的,我期望一种令自己满意的工作,那就是说拥有足够的报酬又拥有同等的自由,最重要的是,随时可以离开,又随时可以回来。”听起来像一个高极小酒馆里的爵士乐手。
我另外极羡慕某一种技工,腰间系着一条皮带,垂着各式口袋,口袋里插满工具,槌子、钉子、螺丝起子、锯子等等,他们使物品和人体间的关系,显得那么有尺有吋合情合理,一张雕花细致嵌合完美的桃花心木的桌子以及拴好一个螺丝即在顷刻之间虎虎生威的电器用品等等。我是没有这个能耐的,小学上劳作课时所犯的各种可怕的错误使我相信所谓经验只是可以更流和的犯错。
于是在一个并不那么偶然的情况下写起歌来,生而无常性,数年之间所干过的大大小小零零星星的事数数竟也有十种之多,其中唯有写歌一项持续最久。就生存工具所要求的轻便来说,我对这个工作是没有什么抱怨的。我认得的一个驯兽师,一年到头带着他的三只狮子两只熊十二匹白马到处旅行表演维生,所有我能动用的不过是一支笔和一张纸罢了。这几乎是一个朝生暮死的行业,人物暴起暴落。写歌写伤时,就写了一些离奇的诗,完全不知道做什么用,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读,可是很快乐。
(二)
我在许多种场合听过自己写的歌。咖啡厅里永远有所谓的“音乐”,通常就是流行歌。在一首歌的中途走进来,女歌手的声音正拉拔到高,扺死缠绵处,穿红色小方格围裙的侍者走过来,问迟到的我要点些什么。一阵电钢琴当当当当在音箱里碰撞追击,完全没有主意,我总在咖啡屋里谈生意─我的方兴未艾的流行歌曲事业。对面坐着的制作人强调:生活、生活,你知道就是那种要与生活发生共鸣的东西。他把鸣发得那么重,让我突然脾气暴燥,一口气把咖啡喝完。歌又换了,不同的歌手,不同的题目,但永远有着相同的氛围,像水族箱里浮动的海藻,像牙科诊所里过期的内幕杂志,像重新装潢的美容院,像咖啡室,像台北。
我诚心诚意想为像台北这种城市写歌,像诚心诚意为自己写诗,两者对象不同,所以有两张桌子,桌子上两本不同的笔记本,桌子下一边躺着猫,一边趴着狗。有人写文章责备我自夸写一首歌只要十分钟,意谓对这行业不屑等等,完全不对的,有时写诗更快。
不写歌不写诗的日子里则浑浑噩噩,屋角一个衣架掉下来已经十天了,每天经过,看一眼,没有一点欲望想要捡起来重新挂好。生活很难,因为只想做最少的事情。上街则到最近的超级市场买宝路牌狗罐头以及让猫大便的砂子。下午四点钟,想要做体操的意志力又与当下情绪互相叛逆,填完了报上的数字游戏、空间推理,测验你是属于那一种爱人,与同事相处五招,百无聊赖之极,这些都不怕,这些诗都可以处理,可是歌呢?生活、生活,我想到一个德国人说的,生活从来于人不适,且对健康有损。对于生活,我愈来愈倾向于Mnimalism极限主义。一天绝不要做超过一件事,真的最好什么事也不做。
(三)
歌呢?歌需要煽情。我过可耻的懒惰的生活而且写着怪诞的诗和煽情的歌,而且养了猫以后才恍然大悟其实自己比较像猫却一直误会自己是狗。歌呢?歌需要煽情和押韵,譬如“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离开台北就写不出歌来了,在纽约写不出来,只写了“腹语术”,在巴黎也写不出来,只能写十四行。在西班牙,横越向日葵橄榄树的安达鲁西大平原,想着加西亚,罗卡的诗和死,台北像一个黎明就忘的梦。钱花光了,剩一张机票从卢森堡飞回来,又要开始过生活,沮丧极了,在大街小巷恶形恶状的走,有一个卖橘子的小贩在他的手推车上竖个牌子写着:“我很丑可是我很甜”当下与整个城市言归于好。
有一次一伙人来到中山北路一个小酒吧,清晨三点钟,沟屋子都是人,都是男人,怎么说,可能其中也有的是女人,但都由男人扮演吧,灯光打得低低暗暗的,空气中有一种窃窃私语的甜蜜的感觉,混杂着烟、酒、古龙水和刮胡水的味道。忽然屋子中央一圈跑马灯打亮了,歌的节奏由墙壁中渗出来,男人们围拢过去,一对对的,开始跳起舞。有一个男孩在舞池前方抓起麦克风跟着卡带唱起来,我推推同伴说,这是我写的歌。男人和男人拥抱着,在舞池中轻轻摩擦着,慢慢的摇摆着——“让我请你跳支舞,用一种失传的舞步…”我知道他们永远不可能爱上我,我在暗处觉得寂寞,但我因为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去加入他们而觉得兴奋、亲爱。你知道吗?你极可能是一个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发现的同性恋,我的另一个朋友曾经这样告诉我。她是女人,而且只爱女人。我设想到各种情况,我极可能是一个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发现的什么什么。我被各种可能性的激发,深深被一些不寻常的激励气氛所笼罩。诗坛论诗时而言及的社会性、反映现实企图等等,写诗时是置之不理的,不是不屑,反而是不解。写歌时受命慢慢曲折逼近,有时成功,有时失败(想要迎合时通常失败),才发现所谓大众口味之抽象悬疑,反而变成另一神秘致命之处,砰然心动。
星期天下午在顶好广场前演唱的新进摇滚乐团众乐手的牛仔裤,一律在相同部位横向扯破露出苍白的膝盖,唱的是“你永远不会懂我”。唉我们这一行是多么有趣啊,我放下超级市场的购物袋,在离他们最近的一个地方坐下来,想到大众文化里“公共领域”的部份,对这些苍白的膝盖多么宽容,想到我甚至拥有一条比他们更百孔千疮更拉风的牛仔裤而与有荣焉。
(四)
我们这个城市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歌呢?写“废话摇滚”兜售四处碰壁,随便写首“情歌”夹带一些寂寞等字眼一下就卖掉了。押ㄛ韵的最容易卖,押一韵的也不错。写写就累了,朝生暮死的歌。计程车往外双溪开,一百五十元的车程内,差不多可以听完这一季最笨最红的歌。听说二十岁以上的人是不轻易买卡带唱片的,于是所有的歌都为了取悦十五岁左右的人而写。三十岁以上沧桑如我等者简直无地自容——但幸好我写歌。
幸好最后都可以归罪给资本主义,一个炫人夺目的泥沼,令人亢奋又沮丧,今日为王明日为寇。
基本上是个音盲,同一首歌唱两遍是绝不可能唱成一样的,但我偷偷地多么多么想成为一个吟游诗人啊。我答应我会重新考虑所谓诗和群众。
一个盛极而衰的天王巨星披着他的金色大披风蹬着他的黑色马靴一脸颓废衰败的样子转身没入一条黑巷刮起一阵妖冶的风。我诚心诚意的想为他写歌,写尘生金樽酒如水,末世多轻薄,阑珊醉露栖愁魂,红颜云落岁将暮。写波特莱尔:“你酷爱骸骨,和讨人厌的标记,以便提高快感……”这是圆环街头,牛肉场边,我们有几张丽宫歌剧院的优待券,我又发现有人在唱我的歌,讲一个长发女子的抒情心事,面目模糊的女子刚唱完第一段就把衣服脱光了,完全没有节奏感,令我不胜惆怅,当下发重誓要写一首老练风骚以节奏感取胜的歌专供牛肉场用。散了场,顺着热闹的街走下去,有卖膏药的,挂起一张张器官败坏放大的照片,一只耳朵,得的是什么炎,烂兮兮地竖着,孤单地倾听着,隔壁摊是盗版录音带,五只大音箱齐声共鸣:我喜欢你说谎的方式。一阵午夜的风吹来,如水。啊有时候我确实感觉与这城市完全地志同道合,沆瀣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