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令
作者余千千 时间2025-02-08

性别:男。

职业惯偷。

籍贯:不详。

身高:1米74。

这个蠢货,写诗,14年。

他的狡辩词:“拿别人的,用来练习。”

他的脑袋是个独蒜头;秃顶(据说动多了坏脑筋);

甲亢眼球,凸出超过16毫米。好色,见到女人眼珠子吧唧掉地上;

镜片又大又厚。一只苍蝇,或者潜水的癞蛤蟆。

张贴日期:农历九月十九,

观音出家日。请你,务必小心行事。

(墙上有个黑窟窿,前天纸片刚从大火中逃生。

我重新贴在上面,不厌其烦又写了一遍。)